曹某在明知境外园区存在电信诈骗等犯罪行为的情况下,仍通过偷越国境进入园区开设超市并提供现金兑换服务。法院审理认为其行为构成诈骗罪、敲诈勒索罪及偷越国(边)境罪,数罪并罚判处有期徒刑41个月。此案警示,为犯罪团伙提供后勤保障同样属于共同犯罪,切勿抱有侥幸心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