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名中国男子偷渡柬埔寨从事电诈回国后获刑

分类法治
事件时间2026-01-01
地点中国贵州
来源柬单网
发布时间2026/08/14 16:05
详情描述
近日,贵州省荔波县人民法院对一起涉及4名中国男子的诈骗及偷越国(边)境案件进行公开宣判。
法院审理查明,2024年4月至11月期间,被告人莫某1、莫某2、王某、韦某受“高薪招聘”诱惑,先后通过偷渡方式出境,进入柬埔寨诈骗园区从事电信网络诈骗活动。2026年1月底,4人再次通过偷渡方式返回中国境内。
法院认为,4名被告人违反国(边)境管理法规,逃避边防检查偷越国(边)境,并在境外电信诈骗园区实施诈骗活动,其行为已构成诈骗罪和偷越国(边)境罪。
在量刑方面,莫某1、莫某2、王某经公安机关电话通知后主动到案并如实供述,构成自首;韦某到案后如实供述,构成坦白。4人在犯罪中均起次要作用,属于从犯,且均自愿认罪认罚。
最终,荔波县人民法院以诈骗罪、偷越国(边)境罪对4名被告人数罪并罚,分别判处有期徒刑二年三个月至二年五个月不等,并处罚金。
📋 简要摘要 ▸
4名中国男子受高薪诱惑偷渡至柬埔寨从事电信诈骗,2026年1月偷渡回国后被贵州荔波县法院数罪并罚,判处有期徒刑二年三个月至二年五个月不等。
📋 完整原文 ▸
**偷渡来,偷渡去!4名中国男子赴柬埔寨从事电诈,回国后被判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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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心要点:贵州4名男子受“高薪招聘”诱惑,先后偷渡进入柬埔寨诈骗园区从事电信网络诈骗,2026年1月底又偷渡回国。近日,贵州荔波县人民法院依法对4人以诈骗罪、偷越国(边)境罪数罪并罚,分别判处有期徒刑二年三个月至二年五个月,并处罚金。
柬单网报道,据“平安黔南”消息,近日,贵州省荔波县人民法院依法公开开庭审理并当庭宣判一起诈骗罪、偷越国(边)境罪案件。
法院审理查明,2024年4月至11月期间,被告人莫某1、莫某2、王某、韦某受朋友邀约,在所谓境外“高薪招聘”诱惑下,先后通过偷渡方式出境,进入柬埔寨诈骗园区从事电信网络诈骗活动。
此后,4人在境外诈骗园区持续从事相关违法犯罪活动。2026年1月底,4人再次通过偷渡方式返回中国境内。
荔波县人民法院经审理认为,4名被告人违反国(边)境管理法规,以逃避边防检查的方式偷越国(边)境,并在境外电信诈骗园区实施诈骗活动一年内累计超过30日,其行为已构成诈骗罪和偷越国(边)境罪。
量刑方面,法院综合考虑4人的到案和认罪情况。其中,莫某1、莫某2、王某经公安机关电话通知后主动到案,并如实供述犯罪事实,构成自首,依法予以从轻或减轻处罚;韦某到案后如实供述犯罪事实,构成坦白,依法从轻处罚。
同时,4人在诈骗犯罪中均起次要作用,属于从犯,依法从轻或减轻处罚;4人均自愿认罪认罚,依法予以从宽处理。
最终,法院以诈骗罪、偷越国(边)境罪对4名被告人数罪并罚,分别判处有期徒刑二年三个月至二年五个月不等,并处罚金。
法院提醒,所谓境外“高薪工作”“轻松赚钱”背后,可能隐藏着电信诈骗、非法拘禁等违法犯罪风险。通过偷渡方式出入境并参与境外电诈活动,不仅可能面临人身安全风险,回国后也将依法承担相应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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