丁某于2025年11月出境加入境外电信诈骗窝点,2025年11月至2026年4月间辗转多个窝点担任业务员,负责养号、引流,并通过社交软件以投资话术诈骗境内外人员。案发后被公安机关从境外带回,检察机关以诈骗罪提起公诉。法院认定其系从犯,且有坦白、自愿认罪认罚情节,依法减轻处罚,判处有期徒刑六个月并处罚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