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约共 16 条内容
柬埔寨呼吁全球共同禁止生产及使用集束炸弹
柬埔寨政府近日发表声明,呼吁国际社会共同努力,彻底终结集束炸弹的生产、使用、转让及储存,以减少战争遗留爆炸物对平民的长期威胁。
柬埔寨商务部参与跨部门会议 讨论移动设备国际公约
柬埔寨商务部官员出席跨部门会议,讨论关于移动设备及航空器资产的国际公约草案,旨在完善相关法律框架,保障资产安全。
柬埔寨重申废除死刑立场 拟批准国际废死议定书
柬埔寨政府重申自1989年起废除死刑的立场,并计划批准《公民权利和政治权利国际公约第二项任择议定书》。司法部部长高乐表示,此举旨在强化人权保障,体现国家对生命权的尊重,并进一步固化柬埔寨在国际司法体系中的人权承诺。
西哈莫尼国王批准联合国海洋法公约及兵役法
西哈莫尼国王近日对国民议会批准《联合国海洋法公约》(UNCLOS)及通过《兵役法》表示赞赏。国王强调,这些法律的实施对于维护国家主权、推动国家改革及促进民族团结具有重要意义,是柬埔寨法治建设的关键里程碑。
柬埔寨重申履行全球禁雷公约 推进人道主义目标
柬埔寨在日内瓦举行的会议上重申,将继续严格遵守《禁雷公约》,致力于实现国家排雷及人道主义援助目标,展现其在清除战争遗留爆炸物方面的坚定立场。
柬埔寨坚持利用联合国公约解决泰方海上争端
柬埔寨政府重申,利用《联合国海洋法公约》调解机制是解决与泰国海上领土主权争端的最佳路径。柬方主张通过国际法框架实现和平解决,以维护区域稳定与双边关系。
柬专家建议利用联合国海洋法公约应对泰方领土争议
柬埔寨高棉文明专家指出,联合国海洋法公约是现代外交的有力武器,建议以此作为外交手段,有效遏制泰方在领土主权问题上的极端民族主义倾向。
柬埔寨启动联合国海洋法公约调解 解决泰柬海上边界争议
柬埔寨于2026年6月2日正式援引《联合国海洋法公约》强制调解机制,旨在解决与泰国的海上边界争议。此举旨在通过国际法律框架处理长期存在的领海重叠问题,对两国未来的海上资源开发及地缘政治关系具有重要意义。
布拉索昆向外交使团通报 柬埔寨启动海洋法公约调解程序
柬埔寨副总理兼外交部部长布拉索昆于6月2日下午召开紧急会议,向各国驻柬大使及国际组织代表通报柬埔寨正式启动《联合国海洋法公约》(UNCLOS)调解程序的相关事宜,旨在通过国际法律框架处理相关权益争议。
柬埔寨政府启动强制调解机制 旨在解决海域争议
柬埔寨政府正式启动强制调解机制,依据联合国海洋法公约处理海域重叠争议。此举旨在通过法律途径维护国家海洋权益,相关进展由商务部及相关部门跟进。
柬埔寨与泰国启动海域争议强制调解 历史仅发生两次
根据联合国海洋法公约,柬埔寨与泰国正式就海域争议启动强制调解机制。这是该机制历史上第二次被启用,此前仅有2018年东帝汶与澳大利亚的成功调解案例。此举标志着两国海域纠纷进入国际法律调解程序。
柬埔寨正式通知泰方启动联合国海洋法强制调解
柬埔寨政府发言人彭波纳表示,泰方已收到柬方通知,柬埔寨决定根据《联合国海洋法公约》启动强制调解机制,以解决相关争议。
柬埔寨呼吁恢复边境机制 支持海洋法公约仲裁
柬埔寨政府呼吁全面恢复边境管理机制,并明确支持依据《联合国海洋法公约》进行仲裁,以解决海洋权益主张,推动边境与海洋问题的法治化解决进程。
柬埔寨重申海域争议立场 拟通过联合国海洋法公约解决
柬埔寨外交部国务秘书贡福近日表示,针对泰柬海域争议,若2001年谅解备忘录失效,柬埔寨将依据联合国海洋法公约(UNCLOS)的强制调解机制寻求和平解决。柬方强调始终致力于通过国际法框架处理领海重叠问题,以维护两国边境的和平与稳定。
柬埔寨正式批准加入联合国海洋法公约 海运及海洋资源开发获国际法保障
2026年1月16日,柬埔寨国会投票批准加入《联合国海洋法公约》(UNCLOS)。该公约是国际海洋法的核心法律框架,详细规定了海洋管辖权及资源开发规则。此次批准标志着柬埔寨正式成为该公约的完全成员国,将有助于提升国家在海洋权益保护、航运管理及海洋资源开发方面的国际地位与法律保障。
泰国考虑单方面废除与柬埔寨的2001年谅解备忘录
泰国副总理阿努廷表示,泰方正就单方面废除与柬埔寨签署的2001年谅解备忘录进行讨论。若无法单方面废除,泰方将考虑依据1982年《联合国海洋法公约》处理相关海域及资源争议,目前该议题已提交至泰国国家安全委员会审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