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电诈!19名中国籍嫌犯在金边被起诉

分类社会新闻
事件时间4月13日
地点金边
来源柬单网
发布时间2026/04/16 16:33
详情描述
4月13日,金边初级法院正式对20名涉嫌电信诈骗的嫌疑人提起公诉。该批被告包括19名中国籍人员及1名吉尔吉斯斯坦籍人员。
根据调查法官签发的羁押令,上述人员被指控犯有“有组织的加重情节诈骗”罪,案件涉及非法入境及有组织实施诈骗行为,作案地点位于金边市森速区。目前,所有被告已被送往金边市监狱进行临时羁押。
依据柬埔寨《刑法》第380条,以有组织形式实施诈骗行为,可被判处2年至5年有期徒刑。同时,根据《移民法》第29条,对于未经许可非法入境或通过欺骗手段入境的外国人,将面临3个月至6个月监禁,并在服刑结束后被依法驱逐出境。
📋 简要摘要 ▸
金边初级法院对20名涉诈嫌疑人(含19名中国籍及1名吉尔吉斯斯坦籍)正式提起公诉,罪名为“有组织的加重情节诈骗”。嫌疑人已被羁押,面临最高5年有期徒刑及驱逐出境的法律后果。
📋 完整原文 ▸
**涉电诈!19名中国籍嫌犯在金边被起诉**
#柬单网 #柬埔寨新闻
柬单网报道,金边初级法院于4月13日决定,对20名涉诈嫌疑人以“有组织的加重情节诈骗”罪名进行正式指控,并将其临时羁押于金边市监狱。
根据由金边初级法院调查法官签发的羁押令显示,上述20名被告中包括19名中国籍人员及1名吉尔吉斯斯坦籍人员。案件指控内容包括有组织实施的加重情节诈骗犯罪以及非法入境等行为。涉案作案地点位于金边市森速区。
根据《刑法》第380条规定,以有组织形式实施诈骗行为的,可被判处2年至5年有期徒刑。
此外,《移民法》第29条规定,外国人若未经许可非法进入柬埔寨,或通过隐蔽、欺骗等手段入境,将被判处3个月至6个月监禁,并在服刑后依法驱逐出境。
分享内容↘️
[**
**](https://t.me/sales58cam)[💬**加入群聊:@Info58cam**](https://t.me/jdwinfo58cam)
📣[**广告爆料:@sales58cam**](https://t.me/sales58ca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