越南撤销15-17岁未成年人死后捐器官条款 伦理争议升温

分类社会
地点越南
来源新新报
发布时间2026/11/03 14: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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越南已撤销此前允许15至17岁未成年人在身故后捐献器官的法律条款,器官捐献的最低年龄恢复为18岁。据 Thmey Thmey 报道,这一修订在医学界与伦理界引发持续讨论。 争论集中在未成年人的同意是否真实有效。支持撤销的一方认为,15至17岁人群的判断力尚未成熟,在家庭经济压力下容易作出并非本意的决定,所谓“自愿”在实际操作中难以核实。反对撤销的一方则把焦点放在器官供给上:条款取消后,可用于移植的器官来源减少,等待名单上的患者等待时间将被拉长。 对等待器官移植的患者而言,反对方提出的直接后果是等待周期延长。这一调整同时被区域内的立法讨论引为参照,周边国家在设定器官捐献年龄门槛时可能面临同样的问题:保护未成年人与扩大器官来源之间如何取舍。 柬埔寨目前未开放未成年人身后器官捐献。涉及捐献意愿登记、家属同意效力或具体年龄门槛的个案,应向当地卫生部门核实适用规定与办理程序,不要依据社交平台上流传的说法自行判断。
📋 简要摘要 ▸
越南决定撤销此前允许15至17岁未成年人在身故后捐献器官的法律条款,相关修订引发医学界与伦理界的持续讨论。支持方认为未成年人判断力尚未成熟,易受家庭经济压力影响而「被自愿」;反对方则担忧撤销后器官供给进一步紧张,等待名单上的患者移植周期将被拉长。该调整也为周边国家的器官捐献立法提供参照。
📋 完整原文 ▸
វៀតណាម​ដក​ច្បាប់​ដែល​អនុញ្ញាត​ឲ្យ​ក្មេង​អាយុ​ចន្លោះ១៥ និង១៧ឆ្នាំ​បរិច្ចាគ​សរីរាង្គ ក្រោយ​មរណភាព https://thmeythmey.com/detail/163972 @thmeythmeymedi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