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运送他人偷渡至金边电诈园 终审获刑16个月

分类司法
地点金边
来源柬单网
发布时间2026/06/23 09: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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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裁判文书网近日公开的一份刑事裁定书显示,广东惠州男子白某因运送他人偷越国境,被惠州市中级人民法院终审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四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6000元。
法院审理查明,2025年9月10日晚,白某驾驶小轿车搭载刘某涛、黄某从惠州市惠城区出发前往广西。次日中午抵达广西南宁后,白某谎称需要分开出境,要求刘某涛下车跟随当地“蛇头”偷渡。9月12日,白某与黄某驾车返回惠州。
数日后,刘某涛通过网络联系女友,称自己已被带至柬埔寨金边的一处电诈园区内,并表示若一周内无法回家将报警求助。9月17日,刘某涛家属获悉情况后向警方报案。
一审法院审理认为,白某违反国(边)境管理法规,运送他人偷越国境,其行为已构成运送他人偷越国(边)境罪。鉴于白某归案后如实供述且认罪认罚,可依法从轻处罚;但因其曾因数次故意犯罪被判处有期徒刑,在刑满释放后五年内再犯,属于累犯,依法应从重处罚。
一审法院判处白某有期徒刑一年四个月,并处罚金6000元,同时没收随案扣押的iPhone 11手机一部及黑色电脑主机一台。白某不服判决提起上诉,二审法院经审理维持原判。
📋 简要摘要 ▸
广东男子白某因运送他人偷越国境前往金边电诈园区,被法院终审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四个月,并处罚金6000元。受害者刘某涛在抵达金边后联系家属求助,案件揭示了偷渡与电诈园区的关联风险。
📋 完整原文 ▸
**一男子送人偷渡至柬埔寨电诈园,获刑16个月**
#柬单网 #打击电诈
核心要点:广东一男子驾车送人前往广西偷渡,后对方称被带至柬埔寨金边一电诈园区。男子获刑一年四个月。
柬单网报道,近日,中国裁判文书网公开的一份刑事裁定书显示,广东惠州一名男子白某因运送他人偷越国(边)境,被惠州市中级人民法院终审裁定构成运送他人偷越国(边)境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四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6000元。
法院审理查明,2025年9月10日晚,白某得知刘某涛欲出境后,驾驶小轿车搭载刘某涛、黄某从惠州市惠城区前往广西。次日中午,三人抵达广西南宁市后,白某谎称其与刘某涛需要分开出境,随后让刘某涛下车,跟随当地“蛇头”出境。9月12日,白某与黄某驾车返回惠州。
数日后,刘某涛通过某平台联系女友,称自己位于柬埔寨金边一电诈园区内,并约定若一周内无法回家就报警求助。9月17日,刘某涛家属获悉情况后报警。
一审法院认为,白某违反国(边)境管理法规,运送一人偷越国(边)境,其行为已构成运送他人偷越国(边)境罪。法院同时指出,白某归案后能如实供述主要事实,且当庭认罪认罚,可依法从轻处罚;但其曾因数次故意犯罪被判有期徒刑,刑满释放后五年内再犯应判处有期徒刑之罪,属累犯,依法应从重处罚。
最终,一审法院判处白某有期徒刑一年四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6000元,随案扣押的iPhone 11手机一部、黑色电脑主机一台予以没收上缴。
白某随后上诉,二审维持原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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