副总理兼司法部长高乐表示,出租房屋被用于电诈,仅在业主参与或共谋犯罪时才会没收财产,并非一律没收。
副总理兼司法部长高乐表示,柬埔寨即将出台的《反电信网络诈骗法》并未规定对将房屋或资产出租后被用于实施电诈行为的情形一律予以没收。只有在确认业主参与或共谋犯罪的情况下,相关财产才会依法追缴。 新闻链接:https://cc-times.com/posts/31719 柬中时报飞机频道 https://t.me/cctimeschannel 下载柬中时报APP http://onelink.to/cc-time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