贡布省交通事故致2死 涉事警官因调查疏忽被停职




分类社会新闻
事件时间2026-09-08
地点贡布省速富县
来源柬单网
发布时间2026/09/09 18:03
详情描述
9月5日22时10分左右,贡布省速富县克朗斯奈乡国道3号公路105至106公里路段发生一起交通事故。一辆白色丰田Prius轿车与一辆Yamaha PG1摩托车迎面相撞,导致摩托车驾驶员当场死亡,19岁乘客在送医途中不治身亡。
事故发生后,速富县警察局长及负责秩序工作的副局长在现场调查及责任认定过程中存在疏忽,曾认定汽车一方无责并申请释放肇事司机。
9月7日下午,贡布省警察局长率领交通警察专业力量对事故现场进行重新测量与调查。结果显示,涉事汽车驶入摩托车车道约2.5米,认定事故由汽车一方负全责。目前,涉事汽车司机已被警方重新控制,并将移送法院处理。
9月8日,贡布省警方对上述两名涉事警官作出停职处理,两人被调至贡布省警察局人事办公室,等待进一步调查处理。
📋 简要摘要 ▸
贡布省速富县发生一起交通事故致2人死亡。因当地警官在调查中存在疏忽并试图释放肇事司机,贡布省警方已将两名涉事警官停职,并重新调查认定汽车方负全责。
📋 完整原文 ▸
**2人死亡却险放肇事司机,两名警官被停职**
#柬单网 #贡布省 #交通事故
核心要点:贡布省速富县发生一起交通事故,造成2人死亡。贡布省警方重新调查,认定汽车是事故主要原因。涉事汽车司机随后被警方重新控制,而两名警官作出停职处理。
柬单网报道,9月8日,贡布省警方对速富县警察局长及负责秩序工作的副局长作出停职处理,两人被调至贡布省警察局人事办公室,等待进一步处理。
据内政部相关消息,此次处理与一起造成2人死亡的交通事故有关。事故发生后,两名警官被指在事故现场调查及责任认定过程中存在疏忽,并曾认定汽车一方没有责任,同时申请释放涉事司机。
9月7日下午,贡布省警察局长率交通警察专业力量,对事故现场重新进行测量和调查。调查结果显示,涉事汽车驶入摩托车一侧车道约2.5米,因此认定此次事故由汽车一方造成。
警方随后重新追查涉事汽车司机,并将其控制,准备移送法院依法处理。
据了解,事故发生于9月5日22时10分左右,地点位于贡布省速富县克朗斯奈乡,国道3号公路105至106公里路段。
事故涉及一辆白色丰田Prius轿车和一辆Yamaha PG1摩托车,两车当时沿相反方向行驶。事故造成摩托车驾驶员及一名乘客死亡,其中驾驶员当场死亡,19岁乘客在送医途中不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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