柬埔寨《反电信网络诈骗法》草案核心解读

文件类型政策
发布机构柬埔寨司法部
生效日期待国王签字后生效
适用范围柬埔寨全境
发布时间2026/04/02 17: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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该法案赋予执法机关更大权限,包括直接没收涉案资产、延长嫌疑人羁押期限至10天,并新增五类刑事罪名以严厉打击电信诈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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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柬埔寨动真格:从“先追人”到“先收钱”**
柬埔寨副首相兼司法大臣高乐近日表示,根据《反电信网络诈骗法》草案,在特殊情况下,执法机关可以直接没收电诈相关资产。
高乐介绍,该法赋予了执法人员在刑事诉讼程序上更大的办案权限,即便上游犯罪尚未完成法律程序,仍可直接没收无法证明合法来源的涉案资产。
另外,在业主无法证明“不知情“的情况下,当局有权没收被用作电诈场所的资产。
不仅如此,该法规定:即使犯罪分子身份不明或已死亡,当局仍可依法将其作案工具及犯罪所得全数充公归国家所有。
鉴于电诈案件盘根错节且调查耗时,必要情况下,执法人员可突破“羁押期限最长72小时”的限制,最长将嫌疑人合法羁押10天,同时有权采取紧急措施,在48小时内要求金融情报等单位冻结可疑资产,及时切断非法资金的转移与外流。
高乐解释,这些条款不仅符合国际标准,也借鉴了新加坡等国的实践经验。
据了解,《反电信网络诈骗法》草案共5章24条文,新增五类刑事罪名:电信网络诈骗罪、组织或领导诈骗中心罪、招募或培训实施诈骗罪、非法收集个人信息罪以及特定形式的洗钱犯罪。
柬埔寨希望通过该法,加重处罚力度,形成系统性打击电诈的长效机制。
该法已分别在3月13日、30日经内阁全体会议、国会通过,待参议院审查并国王签字后即可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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