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马警方警告 租房给诈骗集团 房东中介同罪

大马警方警告 租房给诈骗集团 房东中介同罪
预警类型法律风险
严重程度中
地点马来西亚全国
发布时间2026/11/03 19:05

详情描述

马来西亚皇家警察商业罪案调查局10月26日向全国房屋业主和房产中介发出警告:将住宅出租给网络诈骗集团用作呼叫中心,将以诈骗罪及共同犯罪条款被起诉。商业罪案调查局总监拉姆利·穆罕默德·尤素夫表示,所有涉及此类租赁的中介一律按同案犯追究,可依《刑法典》第420条(诈骗罪)、第34条及第109条(共同犯罪)指控。 警方的追责对象不限于"知情出租"的房东。业主有义务核实租客身份、做好查验,未尽核实责任同样要承担法律责任。这意味着"不知道对方拿来做什么"不能成为免责理由,签约收租即被视为租赁链条中的一环。 对在马来西亚持有房产、或经手当地出租业务的中介而言,风险集中在三处:租客身份是否真实可查、租赁用途是否在合同中写明、查验过程与合同是否留档。一旦房屋被查获为诈骗窝点,房东和中介面对的不是解除租约,而是刑事案件。 出租前建议做两件事:当面核验租客护照或身份证原件并留存复印件,要求对方书面说明租赁用途;把核实记录、合同、带看和签约凭证一并归档。此次警告覆盖马来西亚全国,针对的是当地快速增多的诈骗窝点,租赁环节已成为排查重点。
📋 简要摘要 ▸
马来西亚皇家警察商业罪案调查局于10月26日发出警告,房屋业主与房产中介若将住宅出租给网络诈骗集团用作呼叫中心,将被以诈骗罪及共同犯罪条款起诉。警方强调业主负有核实租客身份的义务,未尽查验责任同样担责,租赁中介一律视作同案犯处理。该举措针对当地快速增多的诈骗窝点。
📋 完整原文 ▸
**🇲🇾大马警方 租房给诈骗集团使用 房东中介将被追究刑责** 10月26日 —— 马来西亚皇家警察(PDRM)向全国房屋业主及房产中介发出严厉警告,切勿勾结网络诈骗犯罪集团,不要将住宅出租给他们用作诈骗呼叫中心。 商业罪案调查局总监,高级警察拿督斯里·拉姆利·穆罕默德·尤素夫表示,将对此类人员采取严厉措施,以共犯罪名提起诉讼。 他称,所有相关租赁中介将被视作同案犯追究责任,可依据《刑法典》第420条(诈骗罪)、第34条以及第109条(共同犯罪)予以指控。 业主有义务核实租客身份,做好查验工作;若未尽相关责任,同样需要承担法律责任。 “我们采取该举措,旨在大力打击呼叫诈骗窝点,这类窝点如今在国内犹如雨后春笋般大量出现。 **关注大事件➡**[**@mupai677**](https://t.me/bgbg)**(曝光曝光) 投稿:**[**@mupairj**](https://t.me/bg0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