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男子在境外电诈园区开设超市提供后勤保障,获刑近5年

分类法治新闻
事件时间2019年至2020年
地点境外某国
来源大事件
发布时间2026/04/18 01:51
详情描述
2019年至2020年间,中国籍男子曹某在未办理合法出境手续的情况下,多次通过乘摩托车、皮划艇及徒步翻越等方式,往返于中国与境外某国之间。
曹某在明知境外某园区是专门针对中国公民实施虚假投资理财、裸聊等诈骗及敲诈勒索的犯罪窝点后,仍与园区运营方签订协议,并按月缴纳租金和管理费。曹某在园区内开设超市,专门向从事电信诈骗和敲诈勒索的犯罪分子售卖食品、日用品,并提供现金兑换服务,为犯罪团伙提供后勤保障。经查,曹某经营期间,该园区内多个犯罪团伙持续实施违法犯罪,其中仅一个团伙的涉案金额就超过2000万元。
上海浦东法院审理认为,曹某为跨境电信网络诈骗及敲诈勒索犯罪提供帮助,其行为构成诈骗罪与敲诈勒索罪;同时,曹某违反国(边)境管理法规,情节严重,构成偷越国(边)境罪。
法院对曹某数罪并罚,判处有期徒刑四年十一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七万元。
📋 简要摘要 ▸
一名中国籍男子曹某在明知境外园区从事电信诈骗及裸聊等犯罪活动的情况下,仍通过签订协议开设超市,为犯罪团伙提供食品、日用品及现金兑换服务。上海浦东法院审理认为其行为构成诈骗罪、敲诈勒索罪及偷越国境罪,数罪并罚判处有期徒刑四年十一个月,并处罚金七万元。
📋 完整原文 ▸
**在电诈园区开超市,获刑4年11个月**
“我不直接骗人,就算不上犯法。”曹某正是抱着这样的想法,最终把自己送进了监狱。
上海浦东法院4月15日发布一起案例显示:2019年至2020年间,曹某在未办理合法出境手续的情况下,多次结伙在某省边境采用乘摩托车、皮划艇、徒步翻越的方式偷越国(边)境,往返于我国与境外某国。
在明知当地某园区是专门针对我国公民实施虚假投资理财、裸聊等诈骗、敲诈勒索的犯罪窝点情况下,曹某仍与该境外园区运营方签订协议,按月缴纳高额租金和管理费,在园区内开设超市,专门向实施跨境电信网络诈骗、敲诈勒索等行为的犯罪分子售卖食品、日用品,同时提供现金兑换服务,为窝点内的犯罪活动提供稳定的后勤保障。
经查,曹某经营超市期间,该园区内多个犯罪团伙持续针对我国公民实施违法犯罪,仅其中一个团伙的涉案金额就高达2000余万元。
浦东法院经审理后认为,曹某为跨境电信网络诈骗、敲诈勒索犯罪提供帮助,其行为已构成诈骗罪、敲诈勒索罪;同时,曹某违反国(边)境管理法规,情节严重,其行为还构成偷越国(边)境罪。
最终,法院对曹某数罪并罚,决定执行有期徒刑四年十一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七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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