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名汇旺示威煽动者被羁押 最高面临2年刑期

两名汇旺示威煽动者被羁押 最高面临2年刑期
分类司法
事件时间2026-05-01
地点金边
来源柬媒在线
发布时间2026/05/02 08:54

详情描述

2026年5月1日,金边初级法院发布通告,宣布对两名涉嫌煽动“汇旺受害者”示威活动的被告作出羁押候审决定。 两名被告分别为37岁的孙索万泰(Sun Sovannarith)和36岁的特马卡拉(Thea Makara),均为柬埔寨籍。调查显示,两人通过名为“汇旺受害者”的Telegram群组策划并组织了4月27日在柬埔寨国家银行门前的示威活动。该群组目前约有1200名成员。 根据法院指控,两名被告及其在逃同伙采取了多种违法手段扰乱公共秩序。他们以每人2.5万瑞尔(约6.25美元)的价格雇佣约50人参与示威,并在现场通过聚集、呼喊口号及封锁道路等行为,严重阻碍了交通通行。此外,两人还涉嫌以每人10万柬币(约25美元)的价格,雇佣约10名媒体从业者进行有偿宣传,以扩大示威活动的影响力。 目前,两名被告已被移送至法院。经讯问及证据审查,调查法官决定对两人实施暂时羁押,以便后续调查工作开展。 两人涉嫌违反《刑法》第494条及第495条关于煽动实施重罪的规定,以及《交通法》第80条关于严重阻碍交通罪的规定。若罪名成立,两人最高将面临2年有期徒刑。金边初级法院表示,将继续严格执法,打击此类扰乱社会安全与公共秩序的违法行为。
📋 简要摘要 ▸
金边初级法院对两名涉嫌煽动“汇旺受害者”示威的被告作出羁押决定。两人涉嫌违反刑法及交通法,通过雇佣人员封锁道路、有偿宣传等手段扰乱公共秩序。若罪名成立,最高可判处2年有期徒刑。法院强调将严厉打击此类扰乱社会安全的违法行为。
📋 完整原文 ▸
**两名“汇旺受害者”群主涉煽动罪,或判2年** 金边初级法院5月1日发布通告称,该院已对涉嫌煽动汇旺示威活动的两名被告,作出羁押候审决定。 他们涉嫌违反《刑法》第494条、第495条关于煽动实施重罪的规定,以及《交通法》第80条关于严重阻碍交通罪的规定,一旦罪成,最高可判处2年有期徒刑。 法院指出,两名被告分别是37岁的孙索万泰和36岁的特马卡拉,都是柬埔寨人。他们及在逃其他同伙,通过创建名为“汇旺受害者”Telegram群(约1200名成员),策划并组织了4月27日在国家银行门前的非法示威。 他们涉嫌以2.5万瑞尔(约6.25美元)/人的价格,雇佣约50人参与示威,并在现场呼喊、聚集并封锁道路,严重影响了公众通行。 他们还涉嫌以10万柬币(约25美元)/人的价格,雇佣约10名媒体从业者进行有偿宣传,以扩大示威活动影响力。 目前,两名被告已被移送法院。经讯问及审查证据后,调查法官决定对他们实施暂时羁押,以便依法继续调查。 法院强调,将继续严格执法,打击一切具有挑衅性质并严重扰乱社会安全与公共秩序的违法行为。 [关注频道](https://t.me/jpzjmzx) | [进入群组](https://t.me/jpzzxy1) | [爆料商务](https://t.me/jpzzzy)