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港3名中国籍被告绑架重判 获刑20至25年并驱逐

分类司法新闻
事件时间2026-06-03
地点西港
来源柬单网
发布时间2026/06/05 18:48
详情描述
6月4日,西港省初级法院发布通告,对3名中国籍被告涉嫌绑架、非法持枪及伪造文件一案作出判决。该案于6月3日公开开庭审理并当庭宣判。
法院认定,被告傅阳敏(33岁)与傅景鹏(33岁)共同实施了有加重情节的非法拘禁与绑架行为,涉及勒索、酷刑或残忍对待,以及非法持有武器和使用伪造公共文件。两人均被判处25年有期徒刑,并各处罚金600万瑞尔。
被告蔡茂子(43岁)被认定为共犯,参与了上述非法拘禁、绑架、非法持枪及使用伪造公共文件等犯罪行为,被判处20年有期徒刑,并处罚金600万瑞尔。
经法院调查,上述犯罪行为发生于2025年5月9日至5月11日期间,作案地点涵盖西港第1分区、第4分区及斯登豪县。
法院同时裁定,对上述3名被告执行永久驱逐出境措施,禁止其再次进入柬埔寨境内,涉案相关物证依法予以没收。
📋 简要摘要 ▸
西港省初级法院于6月4日宣判一起涉绑架、非法持枪及伪造文件的案件。3名中国籍被告中,傅阳敏与傅景鹏被判处25年有期徒刑,蔡茂子被判处20年有期徒刑。法院同时裁定对三人执行永久驱逐出境,并没收涉案物证。该犯罪行为发生于2025年5月,涉及西港多个区域。
📋 完整原文 ▸
**持枪绑架,重判20至25年!西港3名中国籍被告获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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柬单网报道,6月4日,西港省初级法院发布通告称,该院已依法对3名中国籍被告作出判决,案件涉及有加重情节的非法拘禁与绑架、非法持有武器以及使用伪造公共文件等多项罪名。
通告显示,该案由合议庭于2026年6月3日公开开庭审理,并当庭宣判。
法院认定,被告傅阳敏(音译,约33岁)与傅景鹏(音译,约33岁)共同实施有加重情节的非法拘禁与绑架行为,情节包括勒索及实施酷刑或残忍对待,同时还涉及非法持有武器及使用伪造公共文件等罪名。法院依法判处两人各有期徒刑25年,并各处罚金600万瑞尔(约合1500美元)。
另一名被告蔡茂子(音译,43岁)被认定为共犯,参与上述有加重情节的非法拘禁与绑架犯罪,并涉及非法持有武器及使用伪造公共文件等行为。法院判处其有期徒刑20年,并处罚金600万瑞尔(约合1500美元)。
法院指出,该案犯罪行为发生于2025年5月9日至5月11日期间,作案地点包括西港第1分区、第4分区以及斯登豪县等多处场所。
此外,法院裁定对三名被告执行永久驱逐措施,禁止其再次进入并在柬埔寨境内居留;涉案相关物证依法予以没收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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